(一)学生必须参加本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训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黑河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实习实训纪律。
(二)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工作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自觉接受指导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四)实习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有安全隐患场实习实训场所要注意安全。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对实习实训所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密。
(五)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应遵守社会公德,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保管好钱物和证件,要遵守交通规则。未经批准,实习途中不能下车、下船。
(七)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八)要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到不卫生的摊位就餐,不喝生水,防止食物中毒。
(九)实习小组组长要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报告。学生无故离岗,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十)凡违反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