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下载此表,将相应的具体内容填写完毕后盖上实习单位公章,并将指导教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指导教师资格要求:指导教师专业必须是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指导教师应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实习接受单位开据的指导教师是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函一并邮寄回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或者邮寄给学院指导教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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