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填写表格
承诺书:填写为2015年3月7日
选题审批表:系主任签名处日期:2014年12月16日
院学术委员会签名处日期:2014年12月17日
任务书:下发任务日期2014年12月20日,任务完成日期2015年4月30日,注意:在电子表格中填写日期后再打印。任务书打印电子版即可。
工作日志:大概2015年3月2日到2015年5月17日,注意:学生按实际情况填写,但应与自己指导教师的检查指导记录一致。学生必须手写。
开题报告:报告人签名处日期:2015年3月3日或2015年3月4日,
指导教师签名:2015年3月5日或2015年3月6日
注意:电子版即可。指导教师的意见应为手写。
中期汇报: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前,注意:要与学生填写工作日志内容一致,这个时间学生的毕业设计基本功能已经实现。
答辩申请书:应比实际答辩日期提前1周。如2015年5月10日答辩,答辩申请书日期就为2015年5月3日----5月4日。
2.教师填写表格
检查指导记录:大概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5月17日,注意:要与学生填写工作日志内容一致
答辩评分表和答辩记录表:答辩时间写到年月日,不要写具体的时间,如2015年5月10日,按实际答辩情况填写,2015年5月17日为最晚答辩日期,以后日期答辩的写为此日期。
成绩评定表:答辩秘书要注意:折合分数保留1位小数,总评定分数不保留小数,进行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指导教师意见表和评阅教师意见表:日期应比学生答辩日期早3天,不能写答辩当天日期,如学生答辩日期为2015年5月10日,则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意见表中应填写2015年5月7日。注意 :评语不能套话太多,应根据学生论文内容实际情况填写,做到评语有针对性。
开题答辩记录:按实际填写
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指导教师意见处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系主任
意见处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院长审核意见处日期为2014年11月26日
成绩评定表:负责人处日期:2015年5月25日
注意: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所有需要签名和填写日期处,都需打印后,在纸质文档上进行手写签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