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第一中学筹建于1958年4月,1959年10月成立为市属初级中学。1974年9月,经上级部门批准首次设立6个高中班,在校生达1246人,教职工80人,专任教师57人,至此一中成为一所普通完全中学。1984年升为副县级单位。1987年在校生增至1405人,教职工110人,专任教师100人,高级教师14人,中级教师40人。2002年扩大高中招生规模,在北京路经贸学校建立分校。学校现有教学班43个,学生2497人。
学校占地11084㎡,建筑面积14824㎡。校园建设规范化,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分开,教学区现有1栋教学楼,1栋实验楼,教室与教学辅助用房比例达1:1.2以上。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管理岗位:
教学管理人员4名
2、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等中学各科专业教师各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岗位需在录用后五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薪资福利:
1、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3、享受“五险一金”,学校提供食宿;
4、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经费性质财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手续。
四、应聘办法:
1、应聘人员将求职简历(word格式)发至学校邮箱:xiaofang87@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写成姓名+应聘岗位样式(如李玲应聘数学教师) ,材料大小不超过2M, 相关材料面试时提供。
2、学校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笔试及课堂教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即签订聘用合同或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邮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第一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