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求职陷阱
常见的招聘中出现的欺骗现象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利用招聘骗取财物
比如以招聘为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上岗培训费、服装费、合同保证金等,这些单位往往许诺有丰厚报酬的职位,利用应聘者急于求成的麻痹心理,达到行骗的目的。等到收够钱,就会不翼而飞,你再也联系不上他,或者以费用已支出为由拒不退钱。对于这类陷阱其实很好识别,正规单位在招聘时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凡是在招聘时收取财物的都没有法律依据,毕业生对于这类单位都可以置之不理。
二、无偿占有毕业生的劳动
这类单位以招聘为名,让毕业生来实习,或者以式用的名义让毕业生来工作,其间让毕业生做大量的权应是正式员工来完成的工作,实习期或试用期届满之时,以毕业生不符合要求为由拒不签订正式用人合司,从而廉价使用大学生的劳动力。
三、招聘后擅自降低毕业生待遇
大学毕业生按要求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三方协议只是一个初步的就业意向,并没有详细的工作岗位、待遇报酬等细节。有的用人单位就利用这一点,在签订协议前许诺各种好的条件、高的工资标准,等到毕业生去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根本达不到以前承诺的条件,毕业生要离开的话又要承担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只能陷入其事先设好的圈套。对于这种情况,毕业生可以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把招聘方许诺的各种条件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就业协议书上,这样到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详细内容与前面的不符,毕业生可以拒绝签约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四、中介陷阱
一些毕业生急于找到工作,又苦于没有机会,就寻求中介的帮助。我们不否认有的职业中介确实能够为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中介总体上还是一个很不规范的行业,虽然大多有正规合法的营业执照,却行着欺骗之实。他们往往虚构一些职位引诱毕业生上钩,收取了费用后,随意从网络、报纸、杂志上摘抄一些招聘信息提供给求职者,或者同一些小公司串谋让毕业生去面试,最终都以毕业生自身能力不足为由,推脱其不能找到合适工作岗位的责任。现在的中介公司一般都是几个人、几张桌子、一间小屋,从业人员自身都没有很高的素质,根本不具备为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能力。更有甚者勾结不法分子从事非法勾当,引诱逼迫大学生干非法的事。
五、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坚决打击,然而却屡禁不止。他们之所以能行骗成功,究其根源在于,一是传销往往有一些很诱惑人的虚假承诺,如数年就可以赚几百万,使急于发财的毕业生难辨真伪;二是传销常常是一些同乡、同学、亲戚、朋友等很熟悉的人来拉拢加入,甚至用帮忙找工作的名义,致使毕业生丧失了警惕。毕业生一旦陷入传销,便被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组织头目采取扣押身份证、控制通信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