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黑龙江省高校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2015年大学生入伍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征兵工作,坚持以《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依据,以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主题,通过开展强有力的征兵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全校师生,教育学生牢固树立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引导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应征。
二、组织领导
因工作需要,现对黑河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组 长:曹百瑛 贯昌福
副组长:杨 宏
成 员:学工部(武装部) 招生就业处 纪检监察处 宣传部 办公室 教务处 财务处 团委 保卫处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学校征兵工作由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办公室主任李明。
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分工分责,建立征兵工作协调、督查、激励等制度。具体为:学工部负责总协调工作;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教务处负责办理学生学籍等事项;保卫处负责政治审查工作;武装部负责与兵役机关联系协调、组织学生身体初检、政治审查、定兵、送兵等工作;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等工作;财务处负责征兵经费及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核实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入伍毕业生相关毕业手续办理等工作;各学院负责各自单位的征集工作(包括宣传、咨询,配合做好应征学生身体初检、政审初审、学籍管理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
在校生(在籍)、2015届毕业生及2015级新生,征集以男性青年为主,女性青年根据部队需要确定。
四、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等。
3.年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五、征集程序
1.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凡有愿立志从军报国的学生需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然后到校武装部及各学院学工办登记备案。
2.体检、政审。7月初,由爱辉区武装部的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政审。
3.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即日起,预征对象携带《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大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构批准入伍。
六、学费补偿、代偿
按国家政策严格执行。
七、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指标。今年要求各学院应征对象报名人数按在校男生人数8~10%确定,各学院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领导力度,严密组织实施,通过班团会议、网络、手机短信、QQ群等多种形式,将征兵的基本要求、相关政策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征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做好政策宣传。将教育部新规定的6项政策以及已有的7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
3.做好具体工作。学校征兵办公室将在5月下旬组织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咨询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具体活动如下:
(1)邀请爱辉区武装部征兵工作人员为学生开展动员讲座。
(2)邀请大学生士兵“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与学生面对面交流。
(3)选取学生“走进军营”体验一日兵。
(4)利用微信、校园广播发布优惠政策、入伍流程。先进事迹等。
(5)在校园、宿舍等学生聚集地广泛张贴条幅、宣传画等。
4.学校将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纳入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中,实行年度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凡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视为高质量就业,纳入到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