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宗旨
学生会是学院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学生会在学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工作宗旨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以“成人”为基础,以“成材”为目标的学生活动,帮助每一个学生都走上成功之路。
第二条 学生会工作任务
在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全体同学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以争做“四有”新人为标准,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师生之间团结,创造稳定、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工作职责
在学院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参与管理、检查、监督学院内的各项工作。
2、配合学校各科室工作。
3、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有益的各项活动。
4、反映学生意见,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奖惩任免制度
第三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广大同学做好表率。
第四条 为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教育落后,依照下列条款,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奖惩。
(一)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表扬,并推荐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等的评选。
l、为学生会工作出谋划策,作出特殊贡献者。
2、工作踏实、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者。
3、开展的活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
4、在每学年结束时,对于学期履行职责合格的干部,视其实际情况给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并报校团委审定。
(二)惩罚
对下述学生会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作出决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
严重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资格或劝其辞职直至由全体学生会讨论通过免除其职务。
l、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或无故缺席达不同程度者。
2、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3、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4、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成员团结者。
5、本学期单科不及格者。
6、有违反校纪校规,在学校或学院内受处分、警告者。
会议制度
第五条 学生会建立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一次,由学院团委和主席团主持,总结学生
会组织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同时讨论布置全学院今后一个阶段学生会工作。
(二)部长例会每两周一次,由主席主持,总结学生会上周工作并讨论本
周或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三)各部门例会每周一次,由各部负责人主持,总结本部门一周内的工
作,传达部长例会的有关事宜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特殊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
第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会议,须获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进行,重要会议应有
主席或副主席到场。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组织部存档。
第七条 会议纪律
(一)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清况应向会议负责人请假,来不及会前请假,会后应说明情况。
(二)尊重他入,会议时不交头接耳并做好有关记录。
(三)请求发言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
第八条 事假规定
(一)在参加会议时,允许学生会成员因事请假。部级干部应持有主席团签字的假条;干事请假应持有各部部长签字的假条。
(二)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九条 会议记录及签到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由组织部成员作好会议的签到工作。
档案建设
第十条 为严格内部管理,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学生会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
(一)人事档案
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组织部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学生会报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班,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
包括学生会工作目录,部门工作档案,个人工作档案,
上级及学院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具体参与实施部门负责保管。
学生会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作为部门工作档案保存,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学生会主席团定期检查并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活动档案
1、学生会的有关部门活动申请。
2、各部门活动资料包括节目单、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3、活动结束后由负责部长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
交组织部整理归档。
4、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定期对学生工作记录进行检查。